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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生命意识与家国情怀
发布日期: 2023-04-05 浏览次数:176 来源:孔子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房伟
“清明”是平常的,作为春季的第五个节气,它只是四时节序里众多时间标记中的一个。不过,“清明”又是独特的,在这一天,我们会捧一束鲜花,焚一炷清香,倒一杯美酒,奠此于坟茔之前,或追思先祖,或缅怀先烈、致敬圣贤,而这些早已积淀成为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气质。
清,《说文解字》言:“朖也,澂水之皃。”“朖”是“朗”的异体字,意为明亮,“澂”即“澄”,“澂水之皃”就是说水纯净透明的样子就是“清”,引申为清洁、洁净之意。《说文解字》释“明”为:“照也,从月从囧,凡朙之属皆从朙。明,古文朙从日。”“明”与“朙”相通,表示日月的光照。所以清、明二字连文,本义是指清朗、明净的状态。《礼记正义》中有言:“谓之清明者,谓物生清净明洁。”在每年阳历的4月5日前后,此时冬天已远去,天气清朗,四野明净,处处春意盎然,大地呈现春和景明之象,这个时间段正是“清明”的节气。
历史上,由于气候变化及其导致的农事时间的更改,清明节气的次序也并非一成不变。《汉书·律历志》所载《三统历》中,谷雨在前,清明在后,而见于《后汉书》中的《四分历》则以清明在前,谷雨在后。经过两汉之际的次序调整,后世历书皆以清明在前。随着清明节气的到来,光照时间充足,气温继续回升,雨量显著增加,正是万物生长的好时节。这种生机体现于清明节气的物候中:一候桐始华,二候田鼠化为鴽,三候虹始见。清明之时,白桐花盛开,清香四溢;阳气渐盛,田鼠回穴,百鸟迎春;霜雪褪去,春雨过后彩虹也随之出现。物候是大自然的自我言说,它将气候、时间的复杂关联描述为可视化的自然现象,白桐花、田鼠、小鸟、彩虹等正是清明节气清净明洁气韵的生动展现。
在我们的文化中,清明不仅仅是一个节气,其特殊性还在于,它是中国人最为重视的传统节日之一。众所周知,节气往往只是季节时序、物候变化的标记,而节日则要具有某种特殊的纪念意义以及与之相适配的仪式、风俗等要素。清明之所以能够由单纯的节气发展为兼具节气与节日的双重功能,这与中国古代的寒食节、上巳节有着密切关联,是在融合二者节俗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
寒食节又称“禁烟节”“冷节”“百五节”,其节俗的核心内容是禁止用火和吃冷食。就寒食节的起源而言,历来有三种看法,一是周代禁火说,一是古代改火说,一是纪念介子推说。两汉之际,寒食节的节期尚在冬季,比如桓谭《新论》载:“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虽有疾病缓急,犹不敢犯,为介子推故也。”这也说明,在两汉之际,寒食节就已经称得上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节日了。后来节期又改为冬至后105天,而这一天恰好在清明节气前的一两天,这为二者的融合发展提供了时间上的可能性和便利性。在寒食节的早期,禁火寒食往往会导致人们的生存受到威胁,甚至出现了“老小不堪,岁多死者”的情况,所以东汉时屡受禁断,这在《后汉书·周举传》以及曹操的《明罚令》中都有体现。南北朝时梁朝人宗懔所作《荆楚岁时记》中记载:“去冬节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饧,大麦粥。寒食挑菜,斗鸡,镂鸡子,斗鸡子。”这透露出寒食节的节俗以及不再是单一的禁火与寒食,而是已经有了多样性的发展。
唐代时,改火制的复兴及节假日的设置进一步促进了寒食和清明的融合。熄灭旧火与重燃新火本是人类早期共通的思维方式和习俗。有学者通过对唐代诗歌内容的分析指出,盛唐以降,改火活动被越来越多地提及。在民间,寒食节来临时将正用的火熄灭,到清明日重新钻木取火;在朝廷,清明日时皇帝要对大臣“赐新火”。寒食节灭的火与清明日取的火也被分别赋予了“旧”和“新”的不同价值,清明日的独特性得到突出。自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起,寒食清明成为唐朝的法定假日,《唐会要》卷82《休假》载:“二十四年二月十一日敕:寒食清明,四日为假。至大历十三年二月十五日敕:自今已后,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至贞元六年三月九日敕:寒食清明,宜准元日节,前后各给三日。”从最初的4天假期,到唐代宗大历十三年(778)时增加为5天,直至唐德宗贞元六年(790)增加为7天,寒食清明节已然成为了唐代的“黄金周”。学者们结合其他唐代史料的研究指出,《唐会要》所载“前后各给三日”的主语是“清明日”,即七天假期是以清明日为中心的。所以,这一过程也就意味着,清明实际上已经从寒食节的一部分转变成为一个独立的节日。
作为一种追思祖先亲人的重要形式,墓祭在唐代时被确定为寒食节的主要内容。初唐时期,寒食墓祭在已在民间流行开来,开元年间,墓祭已成为国家礼制,据《唐会要》所载开元二十年(732)敕令言:“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用拜埽礼。于茔南门外奠祭撤馔讫,泣辞,食余于他所,不得作乐,仍编入礼典,永为例程。”《旧唐书·玄宗本纪》亦载:“寒食上墓,宜编入五礼,永为恒式。”到了唐穆宗长庆三年(823),又进一步颁布法令规定官员出城扫墓:“文武百官,有墓茔域在城外并京畿内者,任往拜扫。但假内往来,不限日数。”不论士人还是平民,都将寒食节视为返本追宗的节日。后来由于清明节取代了寒食节,墓祭也成为清明节最具代表性的活动。
上巳节最初在农历三月的第一个巳日,自魏以后就固定以农历三月三为节期。汉代时,上巳节的主要活动是临水祓禊,以此寄托人们避灾除疫、求子祈福的美好愿望,后来上巳节中还具有了曲水流觞、祭祀蚕神等节俗,成为人们水边宴饮、郊游踏青的节日。历史上最有名的一次上巳节曲水流觞发生在东晋永和九年(353),在举行修禊祭祀仪式后,众人在兰亭清溪两旁席地而坐,饮酒作诗。王羲之为这次聚会的诗集作序并乘兴而书,写下了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由于上巳节在日期上与寒食、清明接近,其祭神招魂、踏青游玩等节俗逐渐为寒食节和清明节吸纳整合。
由于融合了寒食节和上巳节的文化意涵与节日习俗,清明节成为一个既缅怀过去,又庆祝新生,既有悲伤,又有欢乐的传统节日。扫墓祭祖和踏青郊游是清明节的两大传统主题,自古传承,至今不辍。
当我们来到祖先的坟墓前,通常要先将墓碑擦洗干净,除去杂草,然后献上鲜花、果品、香烛等祭品,并向先人叩拜、鞠躬。扫墓祭祖是一种祈福祝愿的礼仪形式,籍此表达的是我们对先人的缅怀和孝敬之情。清明祭祖不仅寄托了我们对已故亲人的哀思,更为重要的,还能启发我们对生与死思考,这让我们意识到,中国人的生命延续往往存在于家族的传承中,这既包括文化的延续又包括精神的传承,而“家”恰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基。正是在这种对生死的感知和体验中,我们才会感念祖先的恩德,洗涤自己的心灵,更加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
清明祭祖是生者对死者的情感表达,祭祀仪式所蕴含的孝道,能够给祭祀的参与者以道德情感上的激励。所以清明节也是“孝亲节”。“孝”更重要的内涵是“事生”,也就是当父母在世时如何尽孝。百善孝为先,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往往可以通过其是否孝敬父母体现出来。可以设想,当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孝敬父母都做不到,做不好,那么怎能奢望他具有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呢?清明节一年只有一次,但对父母的孝敬之情、孝敬之行却时时刻刻体现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祭祀丰不如养之厚,对在世的父母亲人多尽孝心,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才是对清明祭祖的升华。
清明祭祀还是涵育家国情怀的重要方式。从祭祀对象的角度讲,中国传统祭祀可以分为三类,即天神、地祇和人鬼。在人鬼一类中,又可以根据血缘关系分为两类,一是与我们有血缘关系的祖先,另外一类则是我们没有血缘关系,通常称为先烈、先贤,他们在历史上为社会进步、文明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所以在当代,我们仍需要通过祭祀来表达对他们的感恩和尊崇,所以清明节也是“感恩节”。祭祀先烈、先贤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他们的精神,为个人的发展注入持久的动力。
清风化雨,思念绵长。清明是我们饮水思源、慎终追远的节令。怀念本是清明永恒的主题,但是回忆过往,是为了更踏实地走向远方。在悲喜交织中,在遍野春色中,万物生生不息,我们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