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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的孝行和孝道思想
发布日期: 2019-07-31 浏览次数:104 来源:孔子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曹景年
    曾子,名参,少孔子四十六岁,春秋末年鲁国南武城人,孔子晚年的重要弟子,《论语》中记载了很多曾子与孔子的对话。但曾子不在后世所谓的孔门十哲之中,这可能是有特殊原因的。《论语》载孔门十哲孔子原话是:“从我于陈蔡者,皆不及门也。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其中所列的十位弟子都是从孔子于陈蔡者,因此十哲并不能概括孔子所有杰出的弟子。《论语·里仁》:“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孔子在曾子没有发问的情况下,直接向曾子讲自己的一贯之道,可见其对曾子的重视。曾子后世有著作流传,《汉书·艺文志》著录“《曾子》十八篇’,今《大戴礼记》篇名中带有“曾子”二字的十篇(以下简称“《曾子》十篇”),《礼记》篇名中带有“曾子”二字的《曾子问》篇,可能都是《曾子》一书的遗文。另外,《孝经》《大学》也相传是曾子所作,或与曾子有密切关系。
    曾子性格朴实鲁钝,孔子评价他“参也鲁”,这似乎是他的缺点,因为论灵敏善辩他不及子贡,论聪明博学他不如子夏,论行政才能他不如冉有。但从另一方面讲这又成了他的优点,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踏实、诚笃、质朴、务实,其对孔子所传孝道的提倡和身体力行就是这一性格的反映。曾子的孝道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他也因此成为中国孝文化的最典范的代表。《孝经》就是孔子向曾子传授孝道的记录。曾子对孝道有大量论述,首推《曾子》十篇,其中《本孝》《立孝》《大孝》《事父母》等篇集中论述的他的孝道理论,除此之外,《礼记》中的《檀弓上》《檀弓下》《曾子问》《内则》《杂记上》《杂记下》《祭义》等也记录了大量曾子孝道言论。曾子不但言孝道,他本身就是孝行的模范实践者,曾子的孝行故事在先秦和秦汉的文献中有大量的记载,成为中国古代最具模范意义的孝子。曾子的孝行,大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养亲
    赡养父母,保证父母衣食无忧是孝行最低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曾子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今人常言子欲养而亲不待,其实这句话正是曾子所说。《韩诗外传》卷七载曾子之言曰:“往而不可还者,亲也;至而不可加者,年也。是故孝子欲养而亲不待也,木欲直而时不待也。是故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存亲也。”父母在世的时候要尽心供养,克尽孝道,曾子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陆贾《新语·慎微》记载:“曾子孝于父母,昏定晨省,调寒温,适轻重,勉之于糜粥之间,行之于衽席之上,而德美重于后世。”曾子早晚都问候照顾父母,冷暖饮食等照顾得无微不至。曾子不喜欢做官,但为了获得俸禄以供养父母,也宁愿违背自己的意志去做官,《韩诗外传》卷一说:“曾子仕于莒,得粟三秉。方是之时,曾子重其禄而轻其身。亲没之后,齐迎以相,楚迎以令尹,晋迎以上卿。方是之时,曾予重其身而轻其禄。”卷七又载曾子云:“吾尝仕齐为吏,禄不过钟釜,尚犹欣欣而喜者,非以为多也,乐其逮亲也。既没之后,吾尝南游于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榱题三围,转毂百乘,犹北乡而泣涕者,非为贱也,悲不逮吾亲也。故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若夫信其志、约其亲者,非孝也。”曾子在齐当官,虽然俸禄不多,但可以就近侍奉双亲,感到欢喜;等到双亲逝世后,即使取得高官厚禄,但因不能再侍奉双亲而悲伤不已。《战国策·燕策》谓曾子“义不离亲一夕宿于外”,为了照顾父母,甚至不在外面住一夜。
    曾子不但奉养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且对后母的奉养也丝毫不减。《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载:“参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曾子的后母对曾子没有慈爱之恩情,但是曾子照样供养,丝毫不马虎懈怠,甚至因为妻子没有把给后母吃的饭煮熟而把妻子休弃:“及其妻以藜不熟,因出之。”[1]
    第二,顺志
    《论语》中记载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虽以养为首,但更重要的是要敬,即不但养父母之体,更要养父母之志,承顺父母的心意,让父母的心情舒畅。曾子对此也有很多论述。《孟子·离娄上》载:“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孟子所谓的“养志”者,指的就是曾子。曾子、曾元养亲都有酒肉,但二人方法完全不同,曾子更贴心,撤下去后问父母给谁,父母若问还有没有剩余,回答有余,以宽父母之心,而曾元则与此相反。二人不同的养亲方法,凸显了曾子的孝更能细致入微,顺承父母心志,不忍使之伤心。不过,由于曾子性格朴拙,有时候过于顺承父母意志,连孔子都对他严厉批评,《孔子家语·六本》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曾子耘瓜,误斩其根。曾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背。曾予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顷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皙曰:‘向也参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而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告门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子曰:‘汝不闻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燕燕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参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韩诗外传》卷八、《说苑·建本》略同)
    曾子父亲用棍棒打曾子,曾子没有躲避,以至于被打昏过去,醒了之后还问父亲用力打我有没有累着自己?又怕父母担心自己,回到自己房里弹琴,想让父母知道自己没有被打坏。但孔子对曾子这种近似愚孝的做法非常不满,甚至不让他进门。孔子告诫他,父亲暴怒的时候不躲避,万一父亲失手把自己打坏,不是陷父亲于不义吗?这才是最大的不孝,真正合理的做法是要像舜那样讲究策略,“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待父亲怒气过去,再进行和解,这样才是真正的孝。
    第三,善保身体不遗亲恶名
    古人认为身体是父母所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也是孝的重要表现。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曾子也说:“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之不敢忘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曾子终其一生,戒慎恐惧,以守身为大,直到病重时依然战战兢兢,检视身体的完整性,《论语·泰伯》载:“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临终前还让弟子们检视自己的身体,告诉弟子们,自己临终前保持了身体的完整性,在孝道方面是没有什么遗憾了。善保身体,还包括使身体的言行举止庄重合礼、不犯法不受刑罚等,在曾子看来,身体的一切举动都关系孝,身体行为举止的过错都是不孝。曾子说:“身者,亲之遗体也。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故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乎身,敢不敬乎?”(《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因此,不敬、不忠、无勇等,都是不孝。曾子何以将善保身体作为孝的重要内涵呢?这是有一定的历史背景的。先秦时期,身体有损害、不完整,一般特指受过刑罚的人,即所谓的“刑余之人”,当时的刑罚,如五刑,墨,劓,剕(也作腓),宫,大辟等,都会造成身体的某种残害,这种残害不仅是身体的残缺,更是一种污名,是被人看不起的。注重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表面看是爱护自己,实际上是要避免自己因陷于刑罚而给父母带来污名。曾子所说“行亲之遗体,敢不敬”正是此意。
    第四,父母没后尽礼尽哀
    《孝经》云:“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孝包括生事与死事,不但生前尽心供养,去世后致哀尽礼也是孝的重要表现。《礼记·檀弓上》云:“曾予执亲之丧,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为父母守丧七日不吃不喝,可以想见其悲哀之甚,以至于子思还因此批评他超过了礼的要求。虽然父母不在了,曾子还常常心怀思念。前引《韩诗外传》卷七载曾子言曰:“……既没之后,吾尝南游于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榱题三围,转毂百乘,犹北乡而泣涕者,非为贱也,悲不逮吾亲也。”曾子父母去世后,虽然南游楚国得到高官厚禄,但他仍然常常望着北方哭泣,不是因为自己贫贱,而是因为一想到这些荣华富贵父母都享用不到了就悲从心来。《孟子·尽心下》称“曾晰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曾子的父亲曾点生前独爱吃羊枣,在他死后,曾子睹物思亲,不忍心吃羊枣。《太平御览》卷八百六十二引《孝子传》记载了类似的故事:“曾参食生鱼甚美,因吐之。人问其故,参曰:‘母在之日,不知生鱼味;今我美,吐之,终身不食。’”因为母亲在世时,从来没有尝过生鱼的美味,因此曾子吃到美味的生鱼,马上就吐出来不吃了,并且终生不再吃生鱼。
    从以上四个方面可以看出,曾子是先秦儒家中对孝道理解最透彻,实践最彻底的,他的孝道对后世影响深远,曾子也成了孝道的代名词。后世还流传了许多与孝有关的故事,将曾子之孝发挥到极致,《论衡·感虚》记载了一则因孝行而心灵感应的故事:
    曾子之孝,与母同气。曾子出薪于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愿留,参方到。’即以右手槛其左臂。曾子左臂立痛,即驰至问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来欲去,吾槛臂以呼汝耳。’盖以至孝,与父母同气,体有疾病,精神辄感。
    这则故事后来被收入《二十四孝》中,即所谓的“啮指痛心”。另外,秦汉时期还盛传曾子坐车路过一个叫“胜母”的地方,赶忙避开这个地方,调转车头就离开了。这些故事很可能是后人的虚构,但正因为曾子之孝影响深远、感人至深,所以人们才会借曾子之名来虚构故事。
    由于曾子对孝道的特殊贡献,历代对曾子的褒封也持续不断,唐太极元年配享孔庙;唐开元八年旌入十哲;开元二十七年被追赠为“郧伯”;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被加封为“瑕丘侯”;度宗咸淳三年升为“四配”,被加封为“郧国公”;元至顺元年被追加为“宗圣公”;明嘉靖九年被改称为“宗圣曾子”。宋代之后,曾子被推尊为孔子之学的正宗传人,成为孔曾思孟传承链条上的重要一环。(来源:孔子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曹景年)
 
[1]此事在白虎通中有另一种说法,即认为曾子出妻,藜不熟只是一个借口,是为了“弃妻令可嫁也”。另外汉书卷七十二如淳注称曾参丧妻不更娶,认为曾子是丧妻而非出妻,说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