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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院是经国务院(国办函〔1996〕66号)批准设立的儒学研究专门机构,副厅级建制。孔子研究院的建设发展,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重视。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孔子研究院,发出大力弘扬中华     [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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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院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19-02-28 浏览次数:53 来源:孔子研究院 作者:孔子研究院
孔子研究院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一、孔子研究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孔子研究院
    住所:曲阜市大成路9号
    宗旨: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孔子及儒家思想研究和对外文化交流。
    业务范围:学术研究;学术交流;成果展览;相关文物、文献的收集和管理。
    法定代表人:李大友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865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4383944T
 

    二、孔子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孔子研究院。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曲阜市大成路(街)9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山东省编委(鲁编﹝2000﹞6号)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山东省文化厅和济宁市政府管理,以济宁市管理为主。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争取逐步建成世界孔子及儒家思想学术研究交流中心。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孔子及儒家思想的学术研究。
    (二)孔子及儒家思想文化的学术交流。
    (三)举办孔子生平及儒家思想文化成果展,做好相关的文物、文献的收集、收藏和管理。
    (四)孔子及儒家思想文化的传承、普及。
    (五)开设多层次、多类型的培训班,培训人才。
    (六)其他业务活动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党委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权利: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委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根据济编﹝2001﹞13号《关于确定孔子研究院人员编制、内部机构设置、部室领导职数的批复》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办公室、学术研究部、学术交流部、信息联络部、收藏展览部、安全保卫部六个内(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做好院务、党务工作;
    学术研究部:做好孔子及儒家思想文化的研究工作;
    学术交流部:做好孔子及儒家思想文化的学术交流、文化普及及人才培训工作;
    信息联络部:做好孔子及儒家思想文化的信息收集、整理、联络工作。
    收藏展览部:做好孔子生平及孔子文化成果展览和文物、文献及书画作品收藏工作。
    安全保卫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省财政补助收入、捐赠。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七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报请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2008年6月26日党委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孔子研究院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2018年度,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圆满完成了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不断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了《中共孔子研究院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等事项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基本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成立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和孔子研究院信息网络安全督查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发表言论守纪律,宣传报道有尺度,确保所有科研、交流、宣传活动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和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圆满完成纪委换届选举工作。自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定期约谈、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出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开展“思想境界大提升、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值班、请销假等工作纪律。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系统学习了《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牢记嘱托,勇担使命,紧紧围绕“四个讲清楚”,大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1. 博学于文,久久为功,学术研究水平显著提高
    一批国家、省、市级课题喜获立项,其中:国家社科规划项目1项、山东省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重大项目1项、山东省重大儒学研究专项课题1项、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2项、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项、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1项、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4项。一批重点课题顺利结项:其中: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2项、山东省社科联课题2项、山东省艺术学科重点课题2项、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1项。此外,还顺利通过“十二五”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考核和“十三五”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申报工作。一批学术著作陆续出版,主要有:《曲阜儒家碑刻文献辑录(第4辑)》《中国传统忠伦理研究》《原始儒学:早期中国的大成智慧》《新时代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研究》《〈中庸〉通解》《儒学精神与中国梦(英文版)》《祀典与伦理:周公及其祭礼研究》等。一批高质量学术论文相继发表,全年在期刊、报纸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报纸和核心期刊20余篇。
    2. 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建设进展顺利
    一层“生活中的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区”和“世界儒学文献收藏中心”场馆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功能性验收;二三层“孔子与儒家思想”体验区基本具备开放能力。在做好建设的同时,多措并举,联合开展了一系列交流体验活动。4月孔子研究院与韩国忠南大学孔子学院签署合作协议;9月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联合举办了“孔子新汉学计划博士生论坛”研修活动,来自俄罗斯、土耳其、埃及等12个国家的23位博士生参加活动。此外,积极加强与海外孔子学院的互访交流,先后接待孔子学院院长、海外教育官员专家组等参访团20余批次。
    3. 儒学人才高地建设亮点纷呈
    在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孔子研究院高度重视儒学人才高地建设,各项研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新引进全职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实现了全职高端人才引进的突破。本工作年度,引进的高端人才全年成功申报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1项,发表学术论文23篇,出版学术著作7部,开展高端儒学会讲、“圣域论麟经:2018《春秋》学论坛”等学术活动100余次。
    4. 聚焦文明对话,学术交流范围进一步拓展
    加强儒学海内外传承传播,扩大我院在国际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儒学研究话语权。一是一批专项研究中心相继成立,相关研究不断深入推进。1月,由孔子研究院礼乐文明中心汇编的《新礼乐》学术辑刊第一辑正式出版。2月,孔子研究院论语学研究中心、孔子研究院海外儒学研究与传播中心成立。9月,孔子研究院海外儒学研究与传播中心在韩国安东大学成立第一个海外分中心。11月,《论语学研究》学术辑刊第一辑正式出版,“大唐开元礼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二是积极举办、承办、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不断扩大孔子研究院在学术界的影响力。11月,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孔子研究院并发表重要讲话五周年之际,策划主办了孔孟之道与中华民族精神学术会议和第四届全国书院高峰论坛。此外,先后派员参加第五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第五届中韩儒学人文交流对话会等国内外学术会议60余次。三是先后接待第四届鲁台中华教育论坛台湾参访团、日本中部地方大学生访中团等近百个交流团体来孔子研究院参访,进一步密切了与学术界、文化界、教育界等社会各界的文化交流。
    5. 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落地”生根
    一是继续深化“春秋讲坛”改革,全年举办讲座12期,有效提升了传统文化普及与传播力度。二是积极推进“两刊一网一号”建设,《孔子学刊(第九辑)》于11月由青岛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孔子文化》紧紧围绕我院重大活动和重大课题,展开深度宣传推介,全年发行4期;孔子研究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新闻90余条,推送论文、公告等信息等近200条,更新网站儒学资讯150余篇,域外汉学150余篇,翻译英文新闻50余篇,较好地拓展了我院成果、信息的传播渠道。三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编写出版了《为政以德十二讲》《尊孔孟 重德性——儒家文化纵横谈》和山东省职业教育统编教材《齐鲁传统文化》等一系列儒学普及读本。四是积极配合我市干部政德教育工作,打造特色现场教学和课程体系。完成中央统战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等各级干部政德培训班60多个班次,4000多人次的教学任务。五是充分发挥智力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形成了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关于开创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的多篇调研报告。
    (三)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保障水平实现新提升
    1. 科研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召开了全院科研工作会议,出台了《孔子研究院院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孔子研究院院级课题指南》《孔子研究院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孔子研究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等科研管理制度,为充分调动全院科研人员学术研究积极性,更好地推动我院科研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 科研保障条件不断改善。完成文献收藏中心搬迁事宜,新上Interlib图书馆集群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了图书馆采编、流通、期刊管理、读者管理、系统管理、OPAC目录检索等智能化功能。
    3. “第一书记”和干部驻村入户联系群众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组织引导村两委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对村委大院进行了全面翻修,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处,新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型宣传牌一块。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经济作物种植和鹅养殖产业,利用低保兜底和“旅游产业提升项目”入股分红等方式实施精准扶贫。打造了具有鲜明儒家思想特色的“文明一条街”,提升了村容村貌。
    4.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修订完善了会议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积极抓好干部管理、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财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计划生育、统一战线、工会等各方面工作,推动机关实现高效运转。
    (五)取得的主要效益
    全面加强和改进了党的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学术研究水平显著提高,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儒学人才高地建设亮点纷呈,学术交流范围进一步拓展,推动了优秀传统文化“落地”生根。工作保障水平实现全面提升,科研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科研保障条件不断改善,“第一书记”和干部驻村入户联系群众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差距。2019年,孔子研究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孔子研究院在儒学研究、国际交流中的作用,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搞好“四个讲清楚”,重点推进科研立院、儒家文化“走出去”、儒学普及传播和人才强院等战略的实施,着力抓好儒学人才高地、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翻译中国”等课题项目、出土文献研究中心、海外儒学研究与传播中心、干部政德教育教学、尼山书屋、儒学“六进”工程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再谱新篇章,再上新台阶。
    五 、孔子研究院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孔子研究院
    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学术研究部、学术交流部、信息联络部、收藏展览部、安全保卫部
    实有编制数:69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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