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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院是经国务院(国办函〔1996〕66号)批准设立的儒学研究专门机构,副厅级建制。孔子研究院的建设发展,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重视。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孔子研究院,发出大力弘扬中华     [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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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院开展“学而会讲”(二)
发布日期: 2017-05-05 浏览次数:95 来源:孔子研究院 作者:学术交流部供稿
       2017年4月28日,孔子研究院开展“学而会讲”活动之二。孔子研究院特聘专家、泰山学者林存光教授与尼山学者路则权副研究员联合发起举办此次会讲,围绕《儒学视域下解读<人民的名义>》这一主题进行展开。孔子研究院特聘专家、尼山学者王均林;孔子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刘续兵等二十余位科研人员参加。会讲由路则权主持。
       林存光教授认为,《人民的名义》是一部反腐倡廉的好剧目,展现了党和国家反对、惩治官员腐败的坚定立场、决心和意志,鼓舞人心,传播了“法治中国”的正能量。其中揭示的许多现象,值得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深入反思,他从儒家的视角谈了两点自己的思考和认识。第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政治的人民性与政治正当性信仰。在“民本学”的政治意义上,政治的根本目的在于为人民,即政治是一种为人民改善生活并创造一种美好社会的活动。儒家民本思想还为我们留下了一份值得珍视的强调“负责制政府”的重要精神遗产。它还体现了一种中国人对以人民为本位或中心(政治主体地位)的政治正当性的信仰。第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政治事务的公共性和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天下为公,选贤与(举)能” (《礼记·礼运》)是儒家对于如何处理政治事务的公共性维度。但如何才能选拔出德才兼备的贤能者,这却是古今中外的一大政治难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防止官员贪腐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也就是说防止官员腐败,必须从立法建制、健全制度、规范权力的角度着手。不过,制度还需要能够让德才兼备者被选拔出来、担任合适职位、施展其才能、发挥其作用、正当行使其手中公权力的机制、平台和渠道。只有综合了这两个方面功能的优良制度,才是我们建设政治清明、法治健全之中国的根本保障。
       路则权副研究员认为,《人民的名义》开播以来,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显示了我们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反映出人民对政治清明廉洁的期待。剧中的人和事,似曾相识。这些人和事,不仅仅是“完成时”,也是“现在时”,那会不会还有“将来时”?对于如何更好的防范这些问题,路则权认为,孔子讲的“以德以法”,以“礼”为本的思想会给我们以启迪。路则权指出,有一些人对孔子儒学的德法观出现了认识上的偏颇,其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以西方法律概念来界定德与法的关系造成的——由于从“一分为二”的思维逻辑出发,认为孔子主张德治和“无讼”,就不提倡法治,进而推导出孔子的政治思想是“人治”而非“法治”。事实上,孔子的德法观念是和谐统一的整体,是相互补充,良性循环的统一体。其中,“礼”是德法关系的桥梁和纽带,“礼”的精神与德法思想是一致的。要解决当代中国政治社会的问题,需要我们摒弃礼法对立、“以礼入律”等观念,需要我们将“礼”纳入德法关系来理解孔子儒学的内涵和作用。需要我们真正懂得“礼”之内涵,真正将“礼”的精神融会到公职人员的社会服务管理之中,才能做到“以德以法”,才能实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中国的政治清明。
       王钧林教授认为,《人民的名义》这部剧呈现了腐败这个社会大问题。我们的讨论不能局限于剧中的某个细节,而应在大视野之下看待反腐问题,思考儒家的治国理念,求得根本解决之道。
       刘续兵副研究员指出,《人民的名义》作为反腐题材电视剧,一播出即成为“现象级”影视作品,获得了收视率和口碑的“双丰收”。该剧形象地揭示出反腐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其中,“敬畏”和“朋友”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两个关键词。前者要求人们心中要有一根“底线”,坚持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后者则决定了人们工作、生活中的朋友圈,“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结交什么样的朋友,有时会影响到人生走向。同时,他提出应将时事热点与研究领域相结合,以“观后感”等形式将受到的启发或引起的思考与联想表达出来。
       各位学者的观点引起在场其他科研人员的关注和讨论,大家针对《人民的名义》剧情所反映的社会现实问题还讨论了儒家的民本理论,德治、法治思想对治国理政的作用和意义。